【法律解答】——助力侨商侨企复工复产(第三十三期)

时间:2021-11-18 来源:中国侨联 作者:

【法律解答】——助力侨商侨企复工复产(第三十三期)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答(一)

 

一、基础知识篇

1.问:什么是知识产权?

答: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商誉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但同样具有价值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问: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答: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知识成果或商誉等非物质性客体,这是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显著区别。此外,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之后知识成果就会转化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除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另行约定外,一般而言,知识产权仅在注册或被授权的国家和地区享有权利,效力不及于其他国家和地区。

3.问:知识产权有哪些类型?

答: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权、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而较为常见的知识产权主要是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又被称为文学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又被称为工业产权。

4.问:我国有《知识产权法》吗?

答:“知识产权法”这一称呼可能会经常被提及,但实际上我国并无称为《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其实,人们看到的“知识产权法”是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学科概念或知识产权系列法律规范的统称。

5.问:什么是专利?

答:专利是国家按照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特点包括:以向社会公开为条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查后才能获得授权、排他性强、地域性限制突出等。

6.问:企业的技术、设计申请专利保护需要哪些条件?

答:企业的技术要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且不属于当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与当前的技术相比有非显而易见的特征及一定程度的进步,且必须要在工业上能够制造和使用,并且产生积极的效果。

企业的设计要获得外观设计的保护,应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明显具有区别,且不属于当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7.问:专利授权文件上的专利号、申请号、公开号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后提供的号码为专利申请号;专利授权公告时会获得专利公告号(发明专利需经过初审、实审阶段才能获得授权,初审合格被公开后会获得专利公开号;实审后授权公告时会获得专利公告号。公开号与公开号相似,区别在于最后的代码,公开号是A,公告号是B);专利在获得授权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提供专利号(将专利申请号开头的CN换成ZL)。从日期上来看,申请号早于公开号、公告号和专利号。

8.问:如何读懂专利号?

答:一串专利号中主要包括了五部分的信息:第一部分为统一的代码ZL;第二部分为前4位数字,代表了专利的申请年份;第三部分为第5位数字,数字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数字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字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字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数字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第四部分为第612位数字,代表了该专利的流水号;第五部分为校验位,是指以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数字组合作为源数据经过计算得出的1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X

9.问:专利文献编号尾部字母的“A”、“B”、“U”、“S”各代表什么?

答:专利公开或公告的文献会有一个编号,该编号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国国家代码CN,第二部分为第1位数字,代表专利申请类型;第三部分为第29位数字,代表流水号;第四部分为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为末尾的字母,其中A代表发明专利的申请公开,B代表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U代表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公告,S代表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

10.问:什么是著作权?

答: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权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印权、发行权等17种细分的权利。

11.问: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别?

答:版权是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侧重点在于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主张作品不仅具有财产属性,更应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更为注重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在生活中,大家所说的版权一般就是指著作权,两者并没有严格的区别。我国《著作权》法中也明确规定该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12.问:企业中哪些作品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

答: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图纸作品及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等。在企业经营中,产品设计、产品包装、产品代码、产品说明书、广告海报、宣传视频、员工演讲等涉及文字、图案、声音、影像的独创性编排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保护。企业经营离不开作品的使用,企业对应著作权进行保护。

13.问:什么是商标?

答: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要素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14.问:商标必须要注册才能使用吗?

答:未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但未注册商标不具备商标专用权,难以得到《商标法》的全面保护,实践中一般要求未注册商标有实际使用并具有较大影响力才能获得保护。当然,国家规定了一些商品(如烟草类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运营销售。

15.问:商标上的TMR标志的区别?

答:TM是英文trademark(商标)的缩写,R是英文registration(注册)的缩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在商标报送后10-20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此时企业可以使用TM的标志。商标经过商标局约一年左右的审查核准后可获得注册证书。只有拿到注册证书,该商标才算注册成功,才能使用R标志。TM标志虽然并不代表商标获得了授权,但可以起到防止他人提出重复申请的作用。

16.问:什么是驰名商标?

答:驰名商标的涵义可以简单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不同于注册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核准注册,驰名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复审、异议等程序或人民法院在司法程序中进行个案认定。相较于普通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享有比普通注册商标更高程度的保护。

17.问:什么是商业秘密?

答: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权利,对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8.问:企业哪些信息可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

答: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企业可以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主要为: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等信息;经营信息主要为: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创意、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财务数据、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其中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二、侵权行为篇

19.问: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显示,当前我国已将知识产权定位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视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从企业角度出发,知识产权对创造成果的保护,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源去促进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创新;从社会来讲,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可刺激经济的增长,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就业模式,并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和乐趣。

20. 问: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通常有:(1)专利侵权:企业高价值专利被竞争对手模仿、使用;(2)商标侵权:被他人变相利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混淆产品来源,抢占市场份额;(3)著作权侵权:企业文案和设计被其他平台或竞争对手抄袭;(4)不正当竞争侵权:企业的经营信息(如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供货商和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和定价策略、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被竞争对手窃取,或企业内部员工拿着其履行职务获得的技术成果(如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等)出走、跳槽,变成自己的竞争对手;(5)其他:企业知识产权许可不当,被许可人无限制地免费实施企业的知识产权,损害企业的利益。

21.问:什么条件下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而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22.哪些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因此司法实践中,被控侵权一方可以提出这些事由来进行抗辩:(1)权利用尽。专利产品经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专利权人即丧失对该专利产品进行控制的权利;(2)在先使用。在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前,非专利权人独立研发了相同的技术方案,正在实施或者准备实施的情况下,应当允许该在先使用人维持原有的生产规模而继续使用;(3)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的装置和设备中,例如轮船、飞机的某一个零部件,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由于这种临时过境行为对专利权人的损害很小,因此没有追究必要;(4)科研及实验目的。以科研及实验为目而对专利的利用行为排除了“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不应认定为侵犯专利权,否则将给科技研发制造障碍,抑制了创新;(5)医药行政审批。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也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也是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的需要。

23.问:获得实施他人专利的许可有哪些途径?

答:主要的许可方式有协议许可、指定许可、强制许可、开放许可等:(1)协议许可。即通过与许可方(即专利权人)签订合同的方式,使其将自己的专利授权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按照被许人获得授权的范围大小为标准,可分为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三种类型;(2)指定许可。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如果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指定单位实施,该实施不侵犯专利权;(3)强制许可。在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两种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该专利的行为亦不构成侵犯专利权;(4)开放许可。如果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将其专利登记为“开放许可”的申请,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了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经公告后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可以通过支付费用取得专利实施权。

24.问: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方法?

答: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接触+实质性相似”是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广泛运用的一项判断标准。对于 “接触”的判断中,其不一定要求发生了实际的接触,在存在接触可能性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而对于“实质性相似”的判断通常是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一般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25.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是看是否为商标性使用,然后判断是否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主要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这些行为往往会造成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混淆,导致消费者发生误认、误购,从而损害商标注册人以及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26.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答:常见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以下情形:(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7.反向工程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答: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公开渠道的终端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从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的手段。因为反向工程的研究对象是公开的,故通过反向工程所获得的技术信息,即使正好是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构成对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侵犯。获取、披露、使用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信息,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28.问: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答: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停止侵害包括:(1)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权利人的请求作出的关于停止侵害的临时指令;(2)人民法院在判决或决定中作出的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的指令。对于赔偿损失,可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费合理倍数以及法定赔偿等方式来主张。对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法律还允许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其他民事责任通常还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29.问:哪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答:我国《刑法》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类的犯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共七个罪名,实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本文由中国侨联法顾委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永红律师提供,如转发请注明。